招投標領域涉及面廣、參與度高、利益關聯度高、社會關注度也高。要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土政策”、“土辦法”、“潛規則”,就必須把招標投標中的有關規定全部擺到市場主體面前,既作為執法依據,也作為監督對象—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國務院法制辦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清理和規范招標投標有關規定長效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我們要把招標投標中的有關規定全部擺到市場主體面前,既作為執法依據,也作為監督對象,真正杜絕各種‘土政策’‘土辦法’‘潛規則’?!?月27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法規司司長李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這是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的重要舉措?!崩羁赫f,這一《意見》有利于切實保障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貫徹實施,發揮招標投標競爭擇優的作用,并從制度上堵塞亂設審批、權力尋租的漏洞,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保護。
記者了解到,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全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根據“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對全國范圍內招標投標有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修改或廢止了一大批不符合上位法、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
據統計,2012年至2015年初,國家發展改革委等7個部門清理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達到154件(廢止32件、修改28件、保留94件);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清理4612件(廢止1200件、修改877件、保留2535件)。
不過,李亢表示,由于清理范圍不全面、內容不徹底、違反上位法的規定“邊清理、邊出臺”等情況仍較為突出,文件內容彼此矛盾和違法設置行政審批、備案、收費以及違規干預市場主體自主權等問題尚未根本解決,導致市場主體合法權利受限、負擔加重,嚴重影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發揮,而且容易滋生腐敗,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
“有關方面特別是市場主體普遍反映,維護招標投標領域法制統一,營造公平競爭的招標投標市場環境,僅靠運動式的清理是不夠的,必須建立清理和規范招標投標有關規定的長效機制?!崩羁赫f。
《意見》明確,我國將建立招標投標有關規定定期清理機制,各省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要商同級政府法制工作機構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每3年至少組織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堅決糾正違法通過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設置審批事項和收費項目、以備案名義變相實施審批、干預交易主體自主權的行為,清理各個文件中與法律法規相沖突的內容。同時,對經清理保留的招標投標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匯編,擬定目錄,并向社會公布,未列入目錄的一律不得作為行政監管依據。
“過去,有些地方和部門以‘紅頭文件’設置行政許可,限制市場競爭,以及違法實施行業保護和地區封鎖,這些做法以后都要被禁止?!崩羁罕硎荆兑庖姟访鞔_禁止政府違法干預市場活動,并從約束政府權力、方便市場主體的角度,強化了對清理和規范招標投標有關規定的要求。
例如,各地清理過程和結果、現行有效招標投標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都要通過信息網絡向社會公開,未公開的一律不得作為行政監管依據。同時,進一步強調制定招標投標有關規定的公開征求意見程序和備案審查程序,以提高制度的科學性、民主性,嚴把出口關。
“在督促各地加快完善招投標相關機制的同時,我們將縮小強制招標項目的范圍,提高招標規模標準,使招投標機制更有效地發揮作用?!崩羁罕硎?,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引入第三方機構對有關招標投標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后評估,并大力推進電子招標投標,構建招標投標信息共享網絡。
與此同時,還要進一步加快國家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依托該平臺,統一發布全國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信息。 |